近日,一批价值10080.3美元的进口婴儿用纺织品因违规使用有机产品标识,被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令做退运处理,这是中山口岸首次发现并查处不符合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进口有机产品。
据悉,中山检验检疫局查验人员在对某公司申报进口的婴儿围兜、方巾和袜子等纺织产品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在产品及标签上标注含有“100%有机棉”、“ORGANIC”等字样和图形。但企业不能提供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产品销售证等证明材料。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该产品不得作为有机产品进口和销售。中山检验检疫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该批货物进行退运处理。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1)规定,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该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根据我国于2014年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作为高品质的代表也越来越受到民众的青睐,在利益的驱动下,市场上虚假认证和违反有关认证要求的事件时有发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可观察货物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机”、“ORGANIC”字样,或根据17位有机码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查询。如发现假冒有机产品,市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可以投诉和举报:一是向认证机构进行投诉;二是拔打12365向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举报;三是向国家认监委进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10-8226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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