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新疆棉花专业监管库仓储成本情况,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于2018年4月7日至2018年8月15日依法对石河子天银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兵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大陆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奎屯新亚科工贸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麻公司乌鲁木齐棉麻站等8家棉花专业监管库2015-2017年仓储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实地了解和查看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的审计报告、会计帐簿、原始凭证和业务统计量以及其他与成本相关的会计资料进行实地审核、取证、核实。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审核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仓储发生的运行费和折旧费。查清了监管仓储棉出入库量、固定资产明细,核减与仓储无关的资产额;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公共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了详细审核,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增和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通过监审,累计核减了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7亿元,为科学合理制定自治区仓储收费标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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