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强调“改革关头勇者胜,是不是改革促进派、实干家,一个干部试金石就是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没有决心、有没有作为。各级干部要学会算大账、长远账,不能因为包袱重而等待、困难多而不作为、有风险而躲避、有阵痛而不前。对各种问题矛盾要心中有数,把工作做细做实,有针对性制定政策、解疑释惑,平衡好各方面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才能减少风险隐患、有序推进改革;对“三去一降一补”制定专案、逐项抓好落实,具体工作做到盯住看、有人管、马上干,抓紧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才能让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改革效应、放大制度优势。”
棉纺织行业是供给侧改革最有改革条件的行业,通过弥补原料端的竞争劣势即缩小内外价差,可轻而易举达到去库存,从而激活整个纺织行业产业链的目标,成为供给侧改革的样板、标兵。
一、莫忘初衷,何为政策出发点?
《关于国家储备棉轮换有关安排的公告》中明确了储备棉轮储政策要逐步有序消化国家储备棉库存,将储备规模调整至合理水平,同时要有利于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引导市场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方便企业提前规划生产经营;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完善棉花储备调控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动态、规范的储备棉轮入轮出机制,规范储备管理,不断提高储备调控效率。
简单来讲就是去库存、促发展、便规划、减负担、常完善,这也就是我们储备棉轮储工作的初衷。所有工作或者文件细则都应该以此为出发点,与此违背的都应该迅速纠正,回归正轨。在公告中提及的轮储工作思路上,最后一条明确提出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改完善政策机制,从而不断提高调控效率,因此在发现问题后不调整、不改进都是有违国务院政策文件精神的。有错误不可怕,改了就是好的,怕的是将其坚持到底,例如中储棉总公司在发现海东物流等仓库难以出库后,就迅速修改了原政策文件中关于退货的条款,这就是非常好的政策修正,其他方面也应效仿。
二、正视问题,都有哪些方面,会有哪些后果?
从政策出台到政策执行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先是有关部门很好的释放了政策预期,但是《关于组织国家储备棉轮出销售的公告》出台时间晚于市场预期,纺织企业多次被迫补库,不利于下游安排生产。
再者,行业普遍关注储备库下垛速度,随着中储棉总公司的强力推进,这方面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还有出库难的问题。目前看只有进口棉相对困难,毕竟仓库过于集中,现有能力无法满足同时出库的要求,问题现实存在,难以解决,只有随着时间的流逝,3个月左右的时间完全化解。而国产棉出口不是能力问题,大部分仓库还是比较顺利的。
每日公检量能否满足每日3万吨抛储量的要求,已经成为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面对供应端的不确定性,市场波动十分明显,风险骤增,十分影响纺企规划生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棉花质量进行检验;检验所需样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从收购、加工、销售、储备的棉花中随机抽取,并应当自抽取检验样品之日起3日内作出检验结论。如未按时完成,按照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此无论检验结果如何,合格还是不合格,是否在允差范围之内,检验机构都应该依照法规条例在3日内告知中储棉总公司,由其决定是否推向竞拍市场。
如果每天维持2万吨的抛售量,恐怕纺织企业生产将受到极大影响,甚至3个月后面临无棉可用的可怕境地,因此目前执行环节亟待改变。
三、寻找出路,有哪些办法可尝试?
1、优化投放标的,中储棉总公司安排公检任务时可增加并优先下垛可信的兵团棉花,提高这部分的公检量,或者在保留随时中止权利的情况下,安排全部棉花的公检任务,并将原检验数据发送给驻库纤检部门,由承储库和驻库纤检人员对照原指标,先行感观粗略检验,把合格可能性高的垛位进行下垛、抽样、包包检工作。从合格率角度提高可供资源量。
2、增加公证检验机构,将各地商检部门、中国中检、韦德公证等等有能力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纳入储备棉出库检验范围,从检验量的角度提高可供资源量。
3、适当修改包包检验工作流程,在包包扦样后,首先包包感官检验是否存在掺杂使假的情况,然后在保证误差足够小的情况下,用仪器检验部分样品(例如先行检验30%棉样,如果检验结果的标准差小于某值则剩余棉样指标可按均值,否则包包检验所有指标),最后按批出具检验证书即可。从检验速率角度提高可供资源量,从而满足纺织企业需求。
4、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将包包检的数量保证在每天2.5万吨或者以上,对于不足3万吨的部分,直接推出去年证书未过期的新疆棉(优先兵团棉花),只需明确告知买方,非包包检棉花质量风险由其自担,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竞买。可每天第一节推出包包检棉花,第二节推出去年公检的棉花,或者由交易市场竞拍包包检棉花,由中储棉花信息中心竞拍去年公检的棉花。遵大道不拘小节,另辟蹊径,缓解矛盾。
5、对于复检数据超过允差的批次,留取足够证据,包括视频、照片、棉样等等,以便日后追责。这些棉花不可能一直放下去,后面再推向市场时又要复检,需要再码垛、再下垛、再抽样、再公检,劳民伤财,严重浪费,建议立即将所有复检过的棉花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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