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2月5日24点,本年度全国棉花加工企业按照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加工棉花并进行公证检验量为512.93万吨。
据数据显示,截至2月5日,其中新疆地区总计加工量496.15万吨,其中兵团加工量为150.26万吨,地方加工量为345.89万吨。新疆地区入库量为477.6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