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2月1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全国累计检验量2136.6万包483.7万吨,比上年度同期低29.3%;其中新疆检验量1787.7万包404.8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348.8万包78.9万吨;全国约有75%的加工厂开始进行正常加工并开展检验,数量为1522家,比去年同期减少252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69家,比上年度同期减少2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22周(1月26日-2月1日),全国周检验量为10.3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6.6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3.7万吨。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404.8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3.7%,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238.9吨,建设兵团检验量165.8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59:41。
内地超过13万吨的产棉省分别是:山东检验量28.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9%;河北检验量16.1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3.3%;湖北检验量13.7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2.8%。
甘肃、安徽、江苏、湖南检验量为7.3-2.7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1.5%-0.6%。
天津、江西、河南检验量约为1.3-0.5万吨,均约占全国检验量0.3%-0.1%。
山西、浙江、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
截止第22周各产区检验情况统计请见附表;周检验量变化趋势请见附图。
|
|||||||||||||||